2015北京石景山区面向社会和随军家属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招401人】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进程,构建我区理想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体系,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依据国家、北京市加强社会建设、社会治理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石景山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石景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实施办法》、《石景山区街道安全生产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方案》及《关于建立石景山区街道社区统计工作室试点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决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和随军家属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聘岗位
社区服务站岗位、商务楼宇工作站岗位、枢纽型社会组织岗位、社区统计工作室岗位、安全生产社区工作者岗位。
二、主要岗位职责
(一)社区服务站岗位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在街道办事处和政府职能部门指导下做好本社区居民的各类公共服务和公益活动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和居民开展各类共建活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4.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5.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社会、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
6.街道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商务楼宇工作站岗位
1.指导楼宇内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协助做好党、团员的接待、咨询和管理等工作,办理党、团员组织关系接转;
2.协助开展妇联工作,促进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3.协助楼宇工会、团组织开展活动,帮助解决企业员工在劳动用工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建立公共安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报告、协调处理安全隐患,协助相关部门预防和处置公共事件;
5.加强与公安派出所、工商管理所、税务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公共服务资源,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提供服务。
(三)枢纽型社会组织岗位
1.区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岗位
(1)负责本领域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工作,对于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要积极依法承担业务主管单位职责,配合其完成登记注册;
(2)负责本领域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社会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
(3)负责联系协调本领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逐步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的广泛覆盖;
(4)指导本领域社会组织开展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工作,并配合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承担起监管职责;
(5)搭建工作交流平台,协调本领域社会组织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建设和社会组织自身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强沟通、交流与合作,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6)负责本领域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初审;
(7)负责完成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和本枢纽型社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2.街道枢纽型社会组织岗位
(1)联系街道和辖区社会组织,协助街道做好辖区社会组织的能力,为确立辖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定位、发展方向和发展规划提供意见和建议;
(2)指导社区社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活动,协助街道做好社会组织调查研究,动态掌握其基本情况,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同时定期向区社会办汇报街道社会组织发展状况;
(3)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政策信息、业务指导、教育培训、互动交流等服务;
(4)根据辖区社会组织发展需求,协助街道积极申报市、区两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并配合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承担起监管职责;
(5)负责完成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和街道枢纽型社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区统计工作室岗位
1.负责搜集和管理辖区内经济、社会基本信息,协助做好整合部门统计信息资源相关基础性工作,配合完成基本单位名录库动态维护工作;
2.开展社区常住人口、外来人口等动态数据监测,建立社区常住人口基本信息电子化行政记录,定期向社区及所在街道提供人口信息等基础数据和资料,为社区和街道提供统计服务;
3.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以社区为载体,建立社区人口调控和产业疏解动态变化快速反映机制,为区委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4.协助完成大型普查和各类专项调查、人口动态监测、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社情民意、居民收支入户调查等调查任务;
5.开展社区内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及统计普法工作;
6.完成街道和社区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并为辖区内居民生产生活提供统计服务。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