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肇庆国家粮食储备库遴选1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发〔2014〕296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肇庆国家粮食储备库拟面向全市粮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招聘岗位 | 招 聘人 数 | 岗位简介 | 岗位条件 | 其他条件 |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从事财务工作 | 财务会计类 | 大专以上 | 不限 | 1、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5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2、年龄35周岁以下 |
二、遴选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5年9月23日至9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办法: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现场报名。报考者直接登陆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下载并填写《肇庆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表)和相关材料在报名期限内直接到肇庆市粮食管理储备中心综合科报名。地址:肇庆市城中路177号市粮食局办公楼3楼综合科,联系电话:2918589,联系人:黄鼎扬。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遴选聘用后即构成省政府139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②受党纪政纪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的,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④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资格审查:由肇庆市粮食管理储备中心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本次公开遴选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本次遴选考试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监督指导下,由肇庆市粮食管理储备中心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本次遴选。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财务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20日上午9:30-11:00
考试地点:肇庆市城中路177号肇庆市粮食局办公楼4楼会议室。
2、面试: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笔试合格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测评要素包括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应变、组织协调等能力。面试按规定程序实施,评委现场评分并当场公布。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由肇庆市粮食管理储备中心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遴选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
四、公示与录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肇庆市粮食管理储备中心领导班子确定拟遴选人选,名单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遴选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能遴选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肇庆市粮食管理储备中心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批准。
五、注意事项
(一)遴选人员应确保所提交的个人材料要真实准确,如发现材料作假,取消遴选资格。
(二)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
六、本公告由肇庆市粮食管理储备中心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肇庆国家粮食储备库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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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粮食管理储备中心
2015年9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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