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兴化市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和兴化市环境监测站招聘公告【招6人】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兴化市人社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公告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2)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3)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对不能按上述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由兴化市人社局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现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审批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在聘用手续办理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考生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拟聘人员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后放弃聘用的,不递补。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由本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发现并经查实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兴化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28870(兴化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3326329(兴化市监察局)
指定网站:
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xhhrss.gov.cn/
原标题:2015年兴化市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和兴化市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5年兴化市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和兴化市环境监测站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2、2015年兴化市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和兴化市环境监测站招聘报名表.doc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