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红河州委组织部遴选4名公务员公告(1号)
(2)《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
(3)本人身份证、学历认证报告、入党志愿书中批准转正审批栏及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4)本人近期同底1寸灰底免冠正装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本(JPG格式);
其中,县市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采集表须由所在单位和县市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州属部门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采集表须由单位党组(党委)审核同意。
七、遴选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考核和组织考察、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公示、入部考察、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笔试
按照不低于1:5的开考比例,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选参加遴选笔试。按1:3比例取笔试前12名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1:2比例取前8名进入经历业绩考核和组织考察环节。
(三)经历业绩考核和组织考察
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对应试者的日常表现、履职能力、工作经历、自身特长、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根据经历业绩考核的各要素和考察掌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评价,向部领导汇报后,取4名进入讨论决定环节。
考核考察对象如实提交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四)讨论决定
州委组织部部务会根据应试者的综合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
经组织考核考察,未进入讨论决定环节的人选,保留1年的拟遴选人选资格。
(五)公示
对拟遴选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入部考察
公示期满后,无影响遴选问题的,实行为期3个月的入部考察。
(七)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由州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如有科级领导干部经遴选调入州委组织部的,暂不安排领导职务。
八、相关事项
(一)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程序和纪律。
(二)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如有弄虚作假、找人说情打招呼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和各县市委组织部要认真审核有关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本公告由州委组织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730405 3730406
原标题: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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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遴选公务员报名信息采集表.rar
2、2015年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遴选公务员诚信承诺书.rar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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