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陕西榆林市直事业单位和清涧县路遥纪念馆招聘24人公告【招24人】
4、报考体育运动教练员的考生将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各类奖项、所带运动员获得奖项的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体育运动教练员和清涧县路遥纪念馆讲解员的考生只进行面试。 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名额6倍以上采用初试、复试的形式进行。初试、复试按照报考岗位分别进行,顺序通过抽签决定。按1:3比例进入复试;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6倍以上的,直接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只作为进入复试的条件,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报考体育运动的考生现场报名时间为11月25—26日(8:30——17:30),地点在市体育运动(报名时须持毕业证、身份证和附表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
5、考试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11 月25 日8:30 —2015年12月1 日11:30前登陆考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收费标准每人5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报名缴费,然后持相关证明到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进行申报,经核实后退费。
6、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的“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5年12月 8日8:30 —2015年 12月11日12::00,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3881902。
7、岗位开考比例: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一般不能低于1:5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紧缺专业和急需引进的人才可放宽到1:2的比例外,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补报。取消岗位的,由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负责退还报名费。
(三)考试考察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12 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试。报考榆林广播电视台、横山电视转播台、绥德电视转播台岗位(二)的考生进行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知识测试,绥德电视转播台岗位(一)的考生进行安全工程专业知识测试。报考公证处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将进行法律、法学专业知识测试。报考住房公积金中心岗位(一)的考生将进行计算机专业知识测试,岗位(二)的考生将进行档案管理专业知识测试。
本次笔试设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予以淘汰。笔试合格分数线为考生所报岗位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平均分数。考生可在公告发布信息网上查询成绩。
根据应聘人员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照合格人员与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 1比例,在合格分数线及其以上从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有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和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审查。对于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予以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及其以上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在合格分数线及其以上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除紧缺专业和急需引进的人才可放宽到2:1的比例外,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后达到比例要求,但在面试期间个别人员放弃面试致使该岗位未形成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在面试场实际参加人员的平均成绩,低于本场平均成绩的为面试不合格人员。
2、面试:面试由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
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方法进行,特殊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面试日程在报名网站查询。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人数的1: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既有笔试、又有面试的岗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则在单位有空缺编制的情况下,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报经编制、人社部门核准后,方可一并聘用,若招聘单位无空缺编制,则再采用专业考试进行确定。
本次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招聘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3、体检:由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考察: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名额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布,并予以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布,并向拟聘用人员发放《榆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并与招聘单位签定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与本单位现有正式人员享有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 0912-3891911
技术咨询电话:0912-3881902
原标题:2015年榆林市市直事业单位和清涧县路遥纪念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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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榆林市市直事业单位和清涧县路遥纪念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11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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