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平湖市林埭镇招聘村(社区)文化专职管理员6人公告
根据《关于在全市实行村社区文化专职管理员制度的通知》平文〔2013〕79号文件精神,结合林埭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招聘村(社区)级文化专职管理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村(社区)文化专职管理员6名。若符合条件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的,相应核减招考计划。
三、基本条件
1、拥有本市户籍;
2、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艺术、体育、写作等方面专业技术资格或嘉兴市级以上获奖证书的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
3、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热爱基层文化工作,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文艺专长和活动组织管理能力,并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4、年龄为男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女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
四、工资待遇
村(社区)文化专职管理员薪酬为全年人均35000元,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底按市文广新局考核文件发放考核奖。
五、招聘步骤
招聘程序分为公告、报名、审核、测试、体检、考察、确定聘用人员等程序执行,择优聘用。
(1)公告。通过镇、村广播、宣传栏以及政府网站,向全社会公告招聘信息。
(2)报名。即日起至12月3日16:00,报名人员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到文化站(林埭镇人民政府院内3号楼202室)报名。联系人:吴华,联系电话:85923511,13758355505。
(3)审核。由镇文化专职管理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达到1:2的比例后,将组织测试并通知具体时间。
(4)测试。分为才艺表演、活动策划、电脑操作、现场答题等,同等条件下在文体方面有获得荣誉和有基层群众文化工作经历者考虑。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测试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5)体检、考察。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
(6)定聘。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核,报镇党委同意后,即确定为聘用人员,与文化站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实行一年一聘制。不能胜任者,不予聘用,不另行安排工作。
本简章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原标题:2015年平湖市林埭镇招聘村(社区)文化专职管理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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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林埭镇委员会办公室
林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