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剑阁县遴选县旅游局机关人员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拟在全县公开遴选县旅游局机关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县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责任心和事业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40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且从事财务管理工作1年以上。
5、2012年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参加遴选的人员报名,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报名须达到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名,须征得县委组织部书面同意。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回避规定的;
(5)2014年以来参加县内遴选缺考2次以上的。
三、遴选办法及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县旅游局办公室。
(3)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工作经历证明及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剑阁县旅游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参加笔试的依据,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全过程,在遴选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名或遴选资格,且后果自负。
2、笔试和面试
此次遴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旅游局共同组织。总成绩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内容以综合知识和报考岗位的工作职责基本知识为主。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 2:1 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报名人数与遴选岗位比例不足3:1时,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报名人数与遴选岗位比例不足2:1时,取消遴选岗位。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及确定拟调人员
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0]19 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然后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调人员。
4、公示
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因取消资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四、手续办理
1、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由主管部门通知通过公示人员报送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动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
2、经县人社局审核确认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报县政府领导审签后,由用人单位通知拟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退回原单位。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遴选资格。
五、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39-6600779
县旅游局 0839-6750993
2、监督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纪检组 0839-6600759
县旅游局纪检组 0839-6604151
原标题:关于公开遴选县旅游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5年12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