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宁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8人】
(二)面试
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主动性及应变能力、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能素质测评
应聘宁津县公安局巡逻防暴大队岗位的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报考岗位,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未达标的,取消体检和政审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因弃权和体能素质测评未达标形成岗位上的人员空缺,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
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宁津人才网公示。公共科目考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公共科目考试或面试中出现缺考者总成绩为无效成绩。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公共科目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放弃或被取消考察资格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一)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应聘宁津县公安局巡逻防暴大队的考察政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宁津县公安局巡逻防暴大队的体检标准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检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
考生在考察后的非递补环节,无正当理由,个人主动放弃资格的,将被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并录入宁津诚信建设综合管理系统,两年内不得应聘我县事业单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以及捏造事实、诬陷举报等扰乱招聘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并录入宁津诚信建设综合管理系统,5年内不得应聘我县事业单位。
六、聘用
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等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宁津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对合格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本地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已确定聘用但不服从安排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并录入宁津诚信建设综合管理系统,5年内不得应聘我县事业单位。
七、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宁津人才网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所有考试相关信息、通知均在“宁津人才网” (http://www.njrcw.gov.cn)上发布,请广大考生注意关注“宁津人才网”。
报考咨询电话:0534-5421931
监督电话:0534-5221142
原标题:2015年宁津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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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宁津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情况表
4、2015年宁津县公安局巡逻防暴大队招聘工作人员现场目测及资格初审须知
5、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12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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