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公务员【司法厅及戒毒所】面试资格确认通知(12月26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公务员局发布的《河南省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现将2015年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及省属戒毒所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依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拟招录职位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191人(名单随后公布,请关注)。
二、面试资格确认时间:2015年12月26日上午8:00---下午16:00,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者,也要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有机会递补进入面试。
三、面试资格确认地点:河南省司法厅12楼会议室
地址:郑州市经四路8号,经四路与纬二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
四、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职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从业资格证书(以上证件需提交A4纸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试者所学专业不属于拟录用职位要求的专业,但具备相关工作经历并获得该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职(执)业资格的人员,还须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该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
通过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等有关材料。
五、其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均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将在面试后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请提前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报考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知识测试,拟定于面试后第二日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依法依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3、为确保考试录用工作顺利进行,请考生每天关注河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nsft.gov.cn),并注意时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今后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均在此网站发布。
4、为确保面试确认工作顺利进行,请考生看到通知后相互转告并主动电话联系。报名时提供联系电话变动的应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如下: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13633816096
河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13903818175
河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13569695259
河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13619887970
省司法厅政治部:0371-65909603。
河南省司法厅
2015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