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遴选11人公告
为增强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队伍,根据工作需要,拟在我县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知识和工作能力强的工作人员遴选出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由县住建局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岗位
1、荔波县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6名;
2、荔波县房产事业局工作人员2名;
3、荔波县规划设计管理站工作人员2名;
4、荔波县村镇建设管理所工作人员1名。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本县在编、在职(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卫生部门除外)。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后,报考人员原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再保留,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按新岗位确定。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至1981年1月15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3年年度考核凡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 发布信息
在荔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简章,发布时间: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1月14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至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住建局综合科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学历)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