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房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招聘残疾人专职工作者40人公告
五、考试安排
(一) 笔试: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由区残联酌情确定全区笔试合格线。
1.笔试内容
(1)基本题型:笔试基本题型为填空、单选、多选、判断、案例分析和公文写作。
(2)复习范围:①、公共基础知识部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知识、社会建设、社区工作、公共服务、国内时事等。②、残疾人事业发展部分:发展历程、政策法规、组织建设、法律维权、残疾人证管理。
(3)参考书目及相关资料: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法》办法、北京市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国残联《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工作规范》。
2.笔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成绩将通过房山区网站另行公布。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按聘用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通知另行公布。
(三)公布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出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在房山区网站公布,成绩有效期为1年。
六、聘用程序
(一)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聘用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人员,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二)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拟聘用名单在房山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聘用:公示期满后,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与房山区残疾人联合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纳入房山区残疾人专职工作者管理,其待遇参照房山区社会工作者待遇执行,按规定参加五项社会保险及缴纳住房公积金。
八、注意事项
(一)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在两年之内未经区残联批准不得辞职转岗。
(二)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应聘人员应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69370175
原标题:房山区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招聘残疾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房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1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