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西灵川县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六、工作要求
(一)完善制度建设
1.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责任落实,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和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奖惩措施,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
2.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督促、检查、考核各成员单位履行环保工作情况,完善移交移送制度,有效环境监管合力。
3.联合执法制度。对环境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以及长期未能解决的环保问题,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环保问题,突发或其他紧急环境安全事件开展联合执法。
4.移交移送制度。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在环境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移交移送制度,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有效环境监管效能。
5.信息公开和报告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管理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各个环境监管事项的落实等情况。各网格成员单位要于每年12月15日之前向县环保局报送本辖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建立及运行管理情况,由县环保局汇总上报县人民政府。
(二)强化督查督办
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网格内环保职责履行情况和网格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做到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促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有序落实。
(三)能力
加强岗位人员业务培训,定期对网格责任人员和环保监督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其业务素质和环保监管执法能力。
(四)严格问责
对违法排污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侦办。强化各网格责任人和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不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或者对环保监管执法工作推诿扯皮的,依法依纪问责。建立严格、科学的责任追究机制,按照权责一致、能力与责任相匹配等原则,实事求是健全网格监管责任追究机制,科学合理界定追责情形与免责情形,确立尽职免责的监管规范,既要防止网格责任不清,也要防止网格责任无限过度,保护和调动网格执法主体积极性,确保网格监管持续、规范、有效、到位。
原标题:灵川县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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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