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重庆沙坪坝区教育和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医疗类)【招55人】
2.初审报考资格。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填报的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给报考人员进行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区人力社保局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应及时进行修改,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18:00。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联系电话65368201)。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6年3月24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两科共100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6年4月7日9:00起至4月8日24:00登录“红岩人事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凡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2。
(1)公开招聘名额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的,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定递减岗位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2)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在规定时间内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3)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
教育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卫生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专业科目测试内容按岗位要求设置(具体见附件1)。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4月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等相关事宜在沙坪坝区红岩人事人才网(http://shapingba.cqhrss.gov.cn/u/shapingba/)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现场复审报名资格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在红岩人事人才网(http://shapingba.cqhrss.gov.cn/u/shapingba/)公布。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准考证;(2)本人身份证;(3)毕业(学位)证;(4)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5)报名要求所需的资格证或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证明资料。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本人不能到现场的报考者可委托他人资格复审,但须出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报名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
教育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100分为合格,卫生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为90分为合格,笔试总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1: 2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出现招聘岗位不足面试比例时,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无法递减的特殊或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分值100分。教育岗位采取讲课或者说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卫生岗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需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需写出书面报告,形成书面材料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1:1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所有参加教育或卫生面试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