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洪雅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公告【招49人】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并由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程序退还考生已缴考试考务费。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上公告。
2.笔试科目。综合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笔试范围见《2016年洪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见附件3)。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16日(星期六)上午,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每科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综合类笔试折合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60%;
卫生类笔试折合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 +《医学基础知识》成绩×50%)×60%。
5.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6年4月27日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6年4月27日至4月28日登陆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6年4月29日前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岗位排名于2016年5月3日前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1:3。
2.面试资格复审。2016年5月11日前,根据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和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上公布。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4.面试方式
综合类招聘岗位实行结构化面试;卫生类招聘岗位实行结构化专业面试。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三)考试程序
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上公布。考试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类和卫生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其中: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按以上办法比较,成绩仍然相同的,加试后确定名次。因笔试缺考、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类同题其他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按要求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员。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通过调取查阅报考者档案等方式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无异议的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本人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责任自负。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同意流(调)动的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流(调)动手续;
2.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县组织人社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等,取消聘用。
(四)规定了最低服务年限的招聘岗位,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流(调)动,最低服务年限详见《岗位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开举报电话。举报案件的查处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028)37405811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28)37402778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37402778、(028)83336031
监督电话:
中共洪雅县纪委(县监察局):(028)37403843
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028)37403643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28)37411308
十、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上公告。
2.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县组织人社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关于2016年洪雅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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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洪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综合类、卫生类)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3.2016年洪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
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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