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怀柔区招聘政府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22人公告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区县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的通知》(京政办发〔2015〕45号)精神,为充实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量,进一步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效能,经区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基本工作职责
(一)招聘人数。此次共计招聘22人。其中:区经信委6人,区商务委6人,区旅游委4人,区文化委2人,区市政市容委2人,区民防局2人。
(二)基本工作职责。部门专职安全员主要负责对本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具体职责为: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督促行业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行业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集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数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账;做好本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保护、人员和财产抢救、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计算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文字材料综合撰写及处理能力;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本区户籍人口;
(七)本区公车改革司勤人员(编外补充人员)及协管员在同等条件下可选择;
(八)目前在岗的乡镇、街道等属地专职安全员不允许报考。
备注:职能部门专职安全员岗位工作艰苦,需长期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工作任务繁重,昼夜不定,不能节假日正常休息,经常加班加点,适合男性报考。
三、聘用形式
采用劳动合同制的用工方式,由用人单位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合法经营且信誉良好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安全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怀柔区编外用工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工资增长按照每年最低工资增长部分增加额度;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负担。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7日-8日,9:00-11:30,14:00-17:00。
2.报名地点: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报告厅(进大门左转),地址:怀柔区小中富乐一区188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资格初审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5.报名须提交材料:
①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并完整填写报名表1份,右上角粘贴近期1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内容需电子版填写,用A4纸打印。报名时直接提交,不提供现场填表条件。(另交同版一寸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后写上姓名);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上);
③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户口是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④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装订。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