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郑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第一批)【39人】
考生在面试前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毕业生推荐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相关资格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以及《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3份,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内容。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计算为结构化面试成绩×4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一项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增加实际技能测试的岗位,其实际技能测试的原始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三)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教师岗位资格审查、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用人单位根据报考本单位的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5,达不到比例的,经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1:3,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学科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核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面试、教学技能测试两个环节进行。
1.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告另行通知。
2.教学技能测试。教学技能测试主要采取试讲或试讲加实际技能测试形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在各单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如低于此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申请、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的招聘计划。在教学技能测试环节,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如该岗位进入技能测试考生因弃权只剩一名考生时,该考生教学技能测试分数须达到所在面试室所有考生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教学技能测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教学技能测试采取试讲方式的满分为100分;教学技能测试采取试讲加实际技能测试方式的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50%,实际技能测试成绩占50%。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待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应试者的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教学技能测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面试结束阶段当场宣布;教师岗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教学技能测试环节结束时当场宣布。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三)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考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一般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三)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分类对照表》。
(二)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提供笔试加分材料的时间及地点。时间:2016年5月11日—5月12日。地点:郑州军测书香酒店(中原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河南省图书馆旁)。
加分条件为: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4.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公告由郑州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技术咨询电话:0371—67188349
监督电话:0371—67182179;0371—67185381
邮箱:zhengzhougkzp@126.com
原标题:2016年郑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附件1-4
1.2016年郑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职位表(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
2.2016年郑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职位表(工勤岗位)
3.2016年郑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职位表(教师岗位)
4.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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