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重庆梁平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00人】
5.考核总成绩
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体检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事宜在县人力社保局张贴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招聘单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县人力社保局审批,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服务5年以上(在用人单位不少于2年)。未达到年限的,解除人事关系。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考务咨询电话:023-53224011
2.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3-53224012
3.涉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直接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
原标题:梁平县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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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上半年梁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16年上半年梁平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2016年上半年梁平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卫生、其他岗位)
4.2016年上半年梁平县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教育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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