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珠海香洲区委政法委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3人】
2.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时间:2016年6月23日(星期四)
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在珠海市人才网(http://www.zh-job.com)“政府招聘”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对同分者再次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人才网(http://www.zh-job.com)公示3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5年,期满后不再续签;试用期1-6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户口接收及工作关系调动。
四、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2516625(区委政法委);0756-2134305,0756-2133696(区人力资源中心);监督电话:0756-2523079(区监察局)。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由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区委政法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原标题:香洲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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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委政法委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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