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广州市南沙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聘公告【11人】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计划的通知》(穗人社函〔2016〕1136号),以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试点指导方案>的通知》(穗人社发〔2016〕29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政府购买基层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合同制工作人员11名。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属毕业3年以内并办理失业登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具备以下情形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4.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其他情况。
二、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公示和培训等步骤进行。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由市人社局通过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公告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6月19日。
(二)报名
本次招聘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但可选择服从岗位调配。对服从调配且考试成绩合格但落选其报考职位的考生,可根据成绩高低调配至其他无人报考或无合格人选的岗位。
岗位信息和报名方式详见《2016年南沙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表》(见附件1)。
1.报名形式:网络报名(见附件2)。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15日— 6月19日(以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①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②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③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④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其他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须扫描在一个文档内,发送到用人单位公布的报名电子邮箱。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方式统一通知。
2.资格审核需提交报名时上传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核通过的,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参加考试。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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