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广州市南沙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聘公告【11人】
(四)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技能测试。各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不设置开考比例。
1.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后面的考核阶段。
面试结束后,依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2.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2)技能测试形式和内容:技能测试采取电脑操作方式,主要测试文字处理以及电子表格操作等。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按7:3的比例计算。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考生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及总成绩在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布。
(五)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并通过组织考察的,办理公示手续。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在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管理岗位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服务期满后不再以政府购买岗位方式续聘。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广州市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试点指导方案》文件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体检、资格审查、岗前培训,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者往返交通、体检、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在体检、公示和聘用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公告由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9096653。
原标题:广州市南沙区2016年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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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6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