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佛山南海区财政局选调3名公务员公告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者,由选调单位通知进行笔试和面试。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到低分按与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或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组织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选调的,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体检、组织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四、其他说明
1.报名人数不够1:3比例的不予开考。
2.确定调入的公务员,均任职为科员职务。如在原单位任职中层职务的,须自愿放弃原任职务。
3.家属随迁等个人事项自行解决。
4.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证,取消选调资格,并向其原单位通报情况,其个人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原标题: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2016年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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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