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岳阳县事业单位揽才招聘公告【10人】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重点审查个人档案,了解其“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情况;查阅考察对象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遵纪守法的情况证明,计生部门提供的生育情况证明。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的,考察视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纪违法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按照招聘职位条件要求不能按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个人(学籍)档案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八)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在岳阳县党建网、岳阳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 本次新聘用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由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鉴证后生效。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程序解除聘用关系。本次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3.凡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一次,因考生主动放弃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四、福利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属事业单位编制,工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等待遇按本县同岗位标准执行。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引进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考试对象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和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处理,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本公告由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0-7621430(县委人才办)
0730- 7608836(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原标题:岳阳县2016年事业单位揽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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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2016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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