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8人】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报名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有困难的,可在考核阶段提供。验证时,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并查询报考者的失信行为情况。报考者因须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报名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总成绩。
五、调剂
面试结束确定所招聘岗位体检考核人选后,如存在因生源不足而没有按招聘计划开考的岗位,在征集考生同意调剂的前提下,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可在城区范围内统一进行调剂,并提出调剂方案,经2016年江南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根据面试总成绩顺位调剂考生到专业对口的岗位,以1:1的比例列入因生源不足没有开考岗位的预备人选,并在江南区政务信息网、江南区卫计局网站公示5天,如无异议后,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如没有专业对口的考生,或考生不愿意服从调剂的,则取消没有开考的岗位招聘计划。
六、考核
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考核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勤政廉政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核。考核小组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后,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如考核阶段仍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有权取消考生的考核资格,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进入考核程序。
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考核工作结束后,经2016年江南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人员由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面试成绩由至低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进行考核、体检。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后,在江南区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招聘工作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审批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其他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771-4887897;0771-4950744;
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0771-4979501。
监督电话:
中共江南区纪委、江南区监察局 0771-4833276。
原标题:2016年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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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6年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