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省直机关医院招聘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公告
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等于或小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提前设定该岗位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 )。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场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安徽省省直机关医院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报省委办公厅人事处批准后,在安徽先锋网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在括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6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委办公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省省直机关医院按人事考试规则和、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委办公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09559、62606413
监督电话:0551-62607291、62608933
原标题:安徽省省直机关医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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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安徽省省直机关医院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以统考笔试成绩排序).xlsx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