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16人】
为搭建公正的选人用人平台,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有关规定,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领导,确保顺利完成此次招聘工作,特成立新蒲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新蒲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后)。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含职高、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18周岁以上(1998年7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的中专(含职高、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5、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定向招聘村干职位的,限截止2016年7月12日,仍在新蒲新区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满2年及以上且现仍在岗的人员报考(现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3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
3、截止2016年7月12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一届(三年)的;
4、截止2016年7月12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或在我区事业单位和公务员招考中曾被聘用或录用后主动放弃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如考生所需资格虽未得证但考生已经通过国家相关资格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可凭区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报名);
10、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1、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职在编人员;
12、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
四、公开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 网、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zunyihr)、遵义市新蒲新区网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组织工作由新蒲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招考办设在新蒲新区组织统战人事处。
专业目录可通过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 网网站(网址:http://w ww.zyrs.gov.cn/web/10470/429151.html)进行查询对照。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