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福建厦门海沧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人员招聘公告(医疗岗71人)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下放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厦府〔2015〕16号)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下放各区承办实施的精神,厦门市海沧区决定组织实施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海沧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16年7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7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七部分第十九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名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使用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报名平台(www.xmws.gov.cn)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进行缴费和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设置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说明并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
4、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需降低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人社局研究同意并事前报备市人社局后另行公告,降低比例开考的岗位都需要参加笔试。
5、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尽早上网报名并缴费,防止出现网络拥堵无法报名,错失应考机会。
6、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招聘动态栏(www.xmws.gov.cn)、海沧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考录)专栏(www.haicang.gov.cn),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流程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7月12日上午8:00至7月18日下午17:00登录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提交个人信息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报名系统将于7月18日下午17:00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将无法打印准考证,并且不能参加考试。
2、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初审时间为7月12日上午8:00—7月19日上午12:00法定上班时间,由海沧区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7月12日上午8:00—7月19日下午15:00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7月12日上午8:00—7月19日下午17:00前通过网络进行申诉。
4、网上缴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通过银联在线于7月20日上午12:00之前支付报名费80元(考生须在缴费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另每日17:30-21:00为系统维护期,维护期内暂停网上缴费,岗位报名可正常进行)。
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指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且已缴交报名费的人数)不足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招考的,网络银行将退还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报名费。
5、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且已缴交报名费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1日上午10:00—8月4日上午10:00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