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酒泉金塔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00人】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考察由金塔县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通过应聘人员就读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由各级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
(五)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金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考察、体检、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 因考察、体检、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形成的空缺岗位,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因应聘者本人放弃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5.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主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6.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聘用单位。
咨询电话:0937-442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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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承诺书》;
3.《2016年酒泉市金塔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7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