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大理州非法检系统公务员考试录用面试等工作安排公告
根据《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16年选调生招考简章》和《关于开展从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现就大理州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相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
根据《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今年大理州公务员面试工作统一在州政府所在地(下关)进行。
(一)时间:2016年7月24日至7月26日,每天面试开始时间为上午8:30、下午14:00。(具体职位、面试时间详见本人《大理州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书》)。
(二)地点:大理州民族中学。
(三)方式:结构化面试。
(四)监督:面试邀请纪检监察、人大、政协、公安、等部门监督,同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要求:
1.面试满分100分,今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总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录过程。
各项成绩计算按照《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16年选调生招考简章》和《关于开展从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的通知》执行。
2.《大理州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书》领取,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盖了印章的笔试准考证到招录机关或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领取,具体事项请与招录机关联系。
3.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按《大理州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凭①《大理州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书》、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将封闭考点,面试正式开始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如等候面试过程中需离开候考室的,要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带领考生到面试考场,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送考生到休息室等候公布面试成绩。
二、经历业绩评价
选调生岗位报考人员身份为大学生村官的,于面试后进行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包括学习经历、任职情况、所受表彰和考核情况等方面,满分为100分。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按照《云南省2016年选调生招考简章》等规定组织。考生参加面试当天,于报到时将经历业绩评价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需经所在县市党委组织部盖章确认,随件附1份材料清单)送至大理州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岗位资格复审和经历业绩评价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面试考点统一收取,经历业绩评价证明材料以面试时提交的为准,过时将不再受理),并提交自评情况作为评价参考(自评情况在评价表“得分”栏打自评分,并在个人意见栏签字)。面试结束后,由大理州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岗位资格复审和经历业绩评价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评分组进行评分。评分结束后,考生到指定地点对评分表进行签字确认。成绩在大理先锋网和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发布公告。在经历业绩评价工作中,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及胜出规则,根据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一)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考察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阶段递补1次。
四、公示和录用
(一)人员确定及公示。在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不实名反映的问题各级纪检机关和公务员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可进行一次性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录用。录用通知下发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五、郑重提醒
考生在面试及后续工作开展期间,务必通讯畅通,经常保持与所报考单位或州、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联系。
大理州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不指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面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各种名目辅导班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大理州2016年度非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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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大理州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联系电话.docx
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7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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