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普陀区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考试资格复审公告(一)
根据《2016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一)》(普事聘公[2016]13号)及《关于印发<普陀区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办法>的通知》(舟普人社[2015]63号)文件要求,普陀区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第一批考试将于7月16日在舟山市普陀区进行。人事主管部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考试对象。本次考试方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确定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请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考试通知书》,具体安排如下:
报考区住建局园林管理岗位、区住建局工程管理岗位、区经信科技局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岗位、区农林水利围垦局园林管理岗位、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岗位的考生,请于2016年7月15日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4号楼西227室)进行资格复审,参加7月16日考试。资格复审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考生应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咨询电话:0580-3028990。
原标题:关于2016年普陀区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考试资格复审的通知(一)
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7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