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文山州公务员面试的通知(检察系统)
一、面试时间:2016年7月15日上午8:30分。
二、面试地点:文山州人民检察院二楼会议室。
三、面试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签章认可的笔试准考证。
以上资料不齐全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方式
1、司法岗位(检察官助理):采用情景模拟方式(模拟法庭控辩)。每轮面试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两名考生按抽签决定的控、辩角色进行面试。面试前,每个考生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特别注意:考生不得将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每轮面试时间为25分钟以内,按控辩顺序每人阐述观点时间各为3分钟,辩论时间为10分钟,辩论结束后,考生分别用3分钟时间作最后陈述。
2、非司法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轮面试时间为25分钟。
五、面试注意事项
(一)7月15日上午7:30分前,面试考生必须按时到达文山州人民检察院二楼大厅报到,由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对,7:40分组织考生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考点实行全程封闭式管理,考生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切断电源并交监督员保管。考生在候考室内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严禁吸烟。若出现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的,按扰乱考试秩序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四)抽签号是面试考生的标识,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父母和亲朋姓名。
(五)面试时不得穿着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
(六)非司法岗位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考场,司法岗位的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备考室,只能将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带进面试考场,考生不得在考生题本上作任何记录,只能在草稿纸上记录。面试时没听清提问的,可要求主考官予以重复。
(七)考生可在面试未开始前向主考官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面试开始后将不得再提出回避申请。
(八)面试结束,考生不允许带走考场内所使用的相关纸张。所有考生出面试考场后不准返回候考室,不准在候考室附近停留议论,应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其他人员泄露试题。
(九)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考生,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文山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0876—2120292
原标题:关于2016年度文山州检察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的通知
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
2016年7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