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肥西县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招32人】
考试合成成绩于面试(面试和技能操作)结束后10日内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如拟聘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合成成绩依次递补2次。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1.拟聘人员统一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拟聘对象进行选岗,遵照“同一岗位从到低分”一次性自主选择岗位的原则进行选岗,县人社局将根据拟聘人员选岗情况下发录用通知。
(九)聘用
1.拟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根据所聘用单位编制性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五、其它
咨询:0551-68852060(县卫计委)
监督:0551-68859589(县纪委)
考务: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原标题:肥西县2016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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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肥西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x
2016年肥西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肥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7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