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林辽源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01人】
1.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16年8月1日8:30至8月4日15:30。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
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未改报或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仲裁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8月4日18: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打印报名表、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缴费及确认
1.缴费及确认时间为2016年8月1日8:30至8月6日15:30。
2.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收费标准:笔试科目60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报考“绿色通道”岗位免笔试的,缴纳报名费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16年8月22日8:30至8月27日15:30。
2.考生登陆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与公告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结果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辽源市事业单位。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2016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27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考一科,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科目详见《2016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通用知识》考试范围:参见《2016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2)。
《卫生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等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学》考试范围:护理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考试范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
3.报考“绿色通道”岗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免笔试。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本人持退伍证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于2016年8月15日至16日到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辽源市西宁大路511号五楼),逾期未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优惠政策。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辽源市征兵办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资格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于8月18日至8月24日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监督电话:0437-3168867。
5.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下半年广安市卫健委“小平故里英才计划”引进31人公告
- 2024西安医专附属医院招聘公告
- 2024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备案制人员30人公告
- 2024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卫健系统蒙医医院人才引进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 2024重庆奉节县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紧缺人才笔试成绩公布
-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下半年“小平故里英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31人)
- 2024山东威海市文登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第二批招聘编外人员面试成绩公告
- 202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招聘公告
- 2024广东汕头市中心医院招聘编外人员(第一批)先笔试后面试岗位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公告
- 2024海南澄迈县中医院招聘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体检结果、政审考察公告(第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