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80人】
八、体检
(一)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局监督和指导,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的可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市卫生计生委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九、考核
(一)考核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弄虚作假取得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市卫生计生委根据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公示
市人社局在潜江人社网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聘期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取消后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社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2016年度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专业、学历资格等条件的咨询,请与潜江市卫生计生委联系,联系电话0728-6242021。
(三)潜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728-6235833;
(四)潜江市人社局招考基本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0728-6298803;
本公告由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中《2016年度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度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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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度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潜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7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