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黔东南岑巩县直单位遴选公告【招38人】
根据《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黔东南府发〔2013〕19号)、《中共岑巩县委办公室 岑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岑巩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暂行)>》(岑党办发〔2016〕16号)规定和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现部分县直单位2016年计划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8名。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岗位
详见《岑巩县2016年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的岑巩县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自行聘用人员)。
通过公开遴选调入遴选单位后,须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遴选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原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再保留。
报考参公或工勤岗位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身份才能报考。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具有机关(参公)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身份;
4、乡镇报考者须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工作人员长期不在岗以及未经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抽借调、带薪学习、挂职锻炼到州、县以上部门工作的时间不能列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计算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村(社区)工作的经历。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①选派到乡(镇、街道)、村(社区)挂职、帮扶等工作经历;
②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营或相当营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
③在乡(镇)非公有制企业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
5、年满18周岁及以上(1998年8月1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或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0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1》);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见习期不定等次可视为考核合格);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学历),并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三)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新录(聘)用公务员(参公)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见习期)的;
5、新提拔任副科级(或八级职员)及以上的人员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未具备机关(参公)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身份的;
7、未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dncg.gov.cn/)。
(一)报名
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各遴选单位办公地点,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考生须认真阅读《岑巩县2016年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遴选对象、遴选条件,以及《岑巩县2016年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遴选对象范围并符合遴选条件之后,再根据岗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岗位进行填报。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考者填报《报名信息表》(附件2)后,将《报名信息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3、报考者持审核同意并盖章后的《报名信息表》于2016年8月11日8:30至17:30到遴选单位报名,通过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4、加分条件:凡持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在笔试成绩上初级加2分、中级加5分、高级加8分(凭资格证书加分,不累计加分)。
5、报名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士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②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③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须出具本人同意改变身份按调入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福利待遇管理的书面承诺书;
④《岑巩县2016年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
⑤岗位一览表中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工作结束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二)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
报名后,考生须按《岑巩县2016年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审核人及联系电话、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考试时间、面试时间一览表》(附件3)要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