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红花岗区人民医院招聘研究生公告【招1人】
报考人员报名后应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法的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报考人员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报考人员,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由用人单位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月 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考人员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面试
本次招聘由于针对的是高层次人才,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只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2016年8月16日上午9:00开始,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场。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核。
(二)面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面谈及查看相关资料等形式进行,着重对考生的能力与态度、智商与情商、显能与潜能等方面的素质进行综合测评。
面试由区卫计局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按百分制进行评定,并当场告知考生。
实际参加面试测评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体检必须在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和规定时间内进行。
(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和本省公务员有关的体检规定执行。
(四)考生对当场知晓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其它项目待知晓体检结果生,可由考生书面申请复查一次。
(五)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建立考生诚信报考制度,体检合格之后放弃的考生,报请市人社局列入我市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诚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区卫计局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由红花岗区招聘事业单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公示期内被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九、聘用
(一)公示期无异议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监督检查
此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人员,将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做到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0851-28430909。
监督电话:0851-28424848、27759871。
十一、本简章由红花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原标题:红花岗区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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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