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长汀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和乡镇卫生院编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招33人】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医疗单位技术力量,经县政府同意,报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卫生院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实施方案如下:
一、部分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
(一)招聘单位、人数及专业
1、福建省汀州医院
(1)名额:1名
(2)招聘岗位:影像科
(3)专业:临床医学类医学影像学专业、愿意从事医学影像岗位工作的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专业
2、长汀县妇幼保健院
(1)名额:1名
(2)招聘岗位:中医科(小儿推拿、产后康复)
(3)专业:中医学类针灸推拿学
3、长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名额:1名
(2)招聘岗位:影像科
(3)专业:临床医学类医学影像学专业,愿意从事医学影像岗位工作的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专业
(二)招聘对象
1.学历及户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2015、2016年本科(含专科起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本市籍毕业生(含长汀生源户口在本市外的毕业生)。
2.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除2015、2016届以外的往届本科(含专科起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本市籍毕业生(含长汀生源户口在本市外的毕业生)。
3.年龄及其他要求:⑴本科毕业生应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⑵性别不限。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4)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通用体检标准和卫生行业规定。(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情形者不得报考。
4.以下人员不参加本次招聘:(1)现为长汀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工作人员。(2)截至2016年7月31日,全县卫计生系统原在编人员辞聘、辞职、辞退、解聘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未满三年的人员。(3)根据福建省卫生厅、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省委编办《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精神,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本(专)科毕业生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大力度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111号)精神,签订了定向就业协议的本科委培生。
(三)招聘办法:
1、以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满分100分。
2、考试内容:题型全部为客观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以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生物化学等公共科目为主。
3、同一岗位的报考者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以取得任职资格证的优先。若同是取得资格证者,以执业注册时间确定,注册时间较早的优先。若上述办法不能确定,另行加一场笔试,报考者的名次排列按加试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二、乡镇卫生院招聘
(一)招聘本科毕业生:
1、招聘具体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含专科起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本市籍毕业生(含长汀生源户口在本市外的毕业生)。
2.其他要求:
(1) 本科毕业生应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 性别不限。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 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通用体检标准和卫生行业规定,护理人员矫正视力1.0以上无过敏体质。(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情形者不得报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