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
>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6:00。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聊城市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须与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目测和资格初审:
报考市县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的考生报名后,本人务于2013年3月16日至19日(审核时间为9:00-17:30)携带2013年聊城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目测登记表(见简章附件)、身份证、户口本(带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印章页、索引页、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到景苑会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中银路口南300米路西聊城市工商银行北邻)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目测和资格初审合格,方可网上确认、缴费。凡未经目测和资格初审者,审核不予通过。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目测资格初审合格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3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6:00登录聊城市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3年4月9日9:00日-4月12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目测和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120元(每人每科40元)。
对报考公安专业职位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3月20日-3月21日(审核时间为9:00-16: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振兴西路166号)821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13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聊城市公务员诚信承诺书》、《2013年聊城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须与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3张。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13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