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连城县招聘乡镇卫生院特岗全科医生公告【招3人】
为切实加强我县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闽卫人[2016]88号)及《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委编办 福建省人社厅 福建省医改办关于印发福建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卫人[2015]134号)精神,现就连城县乡镇卫生院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一定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执业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
2.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3.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救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专业和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二、招聘对象
(一)我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职、退休人员;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举办医疗机构在职、退休人员;民营医疗机构人员。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二)省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我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的人员,经同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可跨区域报名竞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应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并保留其编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特岗全科医生招聘:
1.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庙前镇卫生院1名,姑田镇中心卫生院1名,北团镇中心卫生院1名,合计3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本通告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9月9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连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电话:3322961。
(三)报名应带材料:⑴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若最终学历不是第一学历的,各阶段的毕业证书都须提供)、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⑵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的人员报名竞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须提供所在单位、同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⑶近期免冠黑白或彩色小二寸照片1张。⑷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由县卫计局和人社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本着方便应聘者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等方式组织报名工作。根据对外公布的招聘方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组织审查,核实有关证书原件。对资格认定存有疑义的人员应提交市区市卫生计生委和人社局研究、确定。
(五)考试考核:报名人数在招聘名额以内,采取实践技能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重点考核临床实践能力),若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名额,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方案另行通知),择优确定特岗全科医生拟聘人选,经公示后报市人社局确认,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六)签订合同:特岗全科医生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的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时限、违约责任等。
(七)落实措施:聘用的乡镇卫生院应指派专人,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特岗全科医生工资关系建立和接转、工资和绩效发放,以及执业注册变更、社保和医保缴交、人事和党团关系接转、周转宿舍安排、日常管理等工作,切实解决其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