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西象州县招聘乡镇卫生院人员公告【招168人】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8:00~9月12日18:00。
报名地址:象州县象州镇金象路104号。
(二)资格审查
象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30日~9月14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报名时限内(2016年8月29日8:00~9月12日18:00),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1:3的岗位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岗位,经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方可开考。因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计划招聘人数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无法开考的岗位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和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公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内容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进行分类考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场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2016年10月10日起,考生可到象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查询笔试成绩,或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考生向招聘单位电话查询。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象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商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确定,2016年10月14日前在来宾人才网或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公布。
4.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2)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一年以上(2015年 9月26日前参加服务)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人员加5分(已等方式成为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享受以上的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卫计、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原件。
(3)以上两项可累计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5.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照顾加分。笔试总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人选。
6.对报考县政府所在地之外的乡镇卫生院岗位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同意,并经县人力资源社会局核准,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7.对报考乡镇卫生院医师岗位,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同意,可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由用人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以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择优聘用,结果公开。
(二)面试
1.面试比例。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当中从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含直接进入面试考生)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经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可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资格审查人选于2016年10月18日前在来宾人才网和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