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庆荣昌区直属医疗单位考调公告【招5人】
为补充城区卫生人才,基本满足其工作需要,根据原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及人员调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荣委发〔2013〕3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考调区直属医疗单位工作人员。
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5名,具体考调岗位及报考要求详见《2016年荣昌区直属医疗单位公开考调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考调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考调对象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自愿申请,由所在基层单位同意后报考。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能报考;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正式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此次考调。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现基层医疗单位工作满3年,年限认定截止到报名当日止(新进人员初次与单位签订了用人协议,约定了服务期限未满的,按约定期限管理),借出人员工作年限计入原工作单位。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截止报名当日)。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4.其他报考条件及要求见《一览表》
5.报考人员需服从下列要求:
?报考者在原单位所聘岗位等级低于报考岗位的等级的,考入新单位后按原单位所聘岗位等级聘任岗位并执行相应工资待遇;报考人员在原单位已聘岗位等级高于报考岗位等级者,考入新单位后,只能按报考岗位等级重新聘任岗位并执行相应工资待遇。
‚确定拟调人选后,考生不得无故放弃,否则,5年内不得调动;考生如有“报名充数”、“恶意围考”等不良行为,将按不诚信处理。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
区卫生计生委人事科。电话:46785032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需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考调岗位。
2.报名材料:报考者需持《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加分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3. 资格审核:经区卫生计生委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填写《报名表》。
4.报名费用: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面试费。
5.各考调岗位拟考调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及以上。未达到最低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考调岗位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该考调岗位。如报考者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报考其他岗位。
四、考试考核
如实际报名人数与拟考调人数之比在5:1以上,此次考核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如实际报名人数与拟考调人数之比在5:1及以下,此次考核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2.内容及分值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含综合基础知识、卫生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二)面试
按1?2比例,根据笔试+加分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分值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比例重新计算考调指标(按四舍五入计算)。
进入面试人员分数须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为报考岗位参考人员平均分的80%)。
如某岗位只有1个人实际参加笔试,保留1个名额,但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或因故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只做一次性递补。
面试采取专业问答、专业技能展示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