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黔西南州工信委考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告【招3人】
为加强黔西南州工信委直属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和州机编议(〔2014〕5号)精神,经州工信委党组研究决定,2016年州工信委事业单位面向全州公开考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3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调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考调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单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考调工作人员3人。其中:
州民营经济发展局(州中小企业管理局)考调管理人员1名;
州工业和信息化节能监察支队考调管理人员2名。
具体考调岗位及要求见《黔西南州工信委2016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一)。
三、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各县(市、区)基层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除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名参加公开考调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愿意长期从事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截止2016年9月1日,具有5年及以上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本考调方案将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qxnrsj.gov.cn)和中国金州·黔西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qxn.gov.cn/Org/QxnGov.JMJ.html)上同时发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