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91人】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考人员于2016年10月25日9:00至10月27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获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获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4.至2016年9月1日在黔西南州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在服务单位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大学生加2分。
5.入伍时为黔西南州户籍的退役士兵加10分。
(四)加分确认及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州招聘办负责。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2016年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如实填写并在报名结束后到指定地点进行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提交《加分申请表》的同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黔西南州户籍的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由户籍所在地市(县)卫计局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4.“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大学生需提供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面证明均须注明毕业、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5.入伍时为黔西南州户籍的退役士兵须持居民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五、笔试
本次笔试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州招聘办负责组织,统一进行。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 2016年10月29日,上午8:30-12:00
笔试科目: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150分)
本次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医疗卫生类(E类)两个考试类别,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下设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6个二级分类(职位对应的考试类别见附件1)。根据不同考试类别分别命制《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试题。笔试考生根据所报职位对应的“考试类别”使用相对应的题本和答题卡。
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具体内容请登录“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b.aspx?a=77156)查询。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总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加分,同一职位出现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州招聘办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同志签署意见,并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在报考本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拟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网上打印《报名信息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在职人员(指报名时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正式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及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审结束后,职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3:1的,在递补复审期内实行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由州招聘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进入面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加分)×60% +面试成绩×40%。
2.所有考试成绩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成绩查询
所有考试成绩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qxnrsj.gov.cn/)网站上公示。试卷查询按《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卡)暂行规定》执行。
八、体检
体检统一由州招聘办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体检人员分职位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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