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西昭平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公告【招5人】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工作需要,昭平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名额
中共昭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人员2名(行政编);昭平县绩效评估中心工作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昭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2名(参公编)。
二、选调范围
贺州市各级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且编制性质相同的工作人员(昭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职位,公务员可报考)。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正派,勤奋敬业。
(二)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选调昭平县机关事务局相关职位放宽到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7日以后出生),选调昭平县机关事务局相关职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10月7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尽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未经本单位党委(党组)或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
5.近两年参加过公开选调并办理调动手续的;
6.服务年限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昭平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昭平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事股四楼403室),咨询电话:0774-6687858。
3.报名材料:
(1)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昭平县2016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所需表格请登陆昭平在线网站下载(见附件1);
(3)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直接贴上报名表);
(4)现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