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醴陵市招聘医卫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70人】
(2)笔试内容:
医师岗位一考中医临床三基(A卷);
医师岗位二考西医临床三基、预防保健知识(B卷);
药师岗位考药理基础知识和药剂相关知识(C卷);
护理岗位考基础护理知识和护理临床知识(D卷);
医技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和影像、检验相关专业知识(E卷)。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株洲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4)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请关注网上公告(http://www.llrsrc.gov.cn/),不再电话通知。
八、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选择题成绩从到低分排名,选择题成绩也相成的,则以判断题成绩从到低分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1次。
九、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株洲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试用期为12个月),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醴陵市卫计局:0731—22356721
醴陵市人社局:0731—23240958
中共醴陵市纪委派驻卫计局纪检组:0731—22356730
中共醴陵市纪委驻组织系统纪检组:0731—23286809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本次招聘政策由醴陵市人社局、醴陵市卫计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醴陵市公开招聘医卫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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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醴陵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岗位一览表.xls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醴陵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