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招45人】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市人民医院根据空缺名额,经市卫计委审查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七、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市卫计委、市人民医院集体研究,按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其官方网站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人民医院按规定程序填报相关表册,经市卫计委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市卫计委、市人民医院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社局审定。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由市人民医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办理工资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要求,聘用在相应的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要求
(一)加强监督。严格按人事部令第6号、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及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整个招聘工作在张家界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全程指导监督下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纪律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要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要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原标题:2016年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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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2.2016年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
张家界市人民医院
2016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