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漳州市芗城区遴选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17人】
(一)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漳州市芗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96号芗城区政府五楼),联系电话:0596-2030300,2065593。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芗城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点击下载];
2、《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芗城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的情况说明》(一式两份)[点击下载];
3、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人社部30号令《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格审核:根据本方案和《遴选职位表》的资格条件,芗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核。
四、考试
考试形式详见《遴选职位表》。如需要进行笔试的,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1:1计算。
五、考察、体检
1.根据参加遴选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按遴选职位计划人数1:1确定。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开展考察工作时,在考察对象的单位发布考察预告,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预告。组织考察工作,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3. 考察合格人选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 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4.因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遴选资格,造成遴选职位没有考察人选的,可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项,参照《2016年11月份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2、本方案由芗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漳州市芗城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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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漳州市芗城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芗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