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鄂州市直机关遴选12名公务员公告
报名和调剂结束后,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集中发放准考证。符合报考条件且报名的报考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放弃考试的,应在考试前三天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无故弃考的3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以百分制计算。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绩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及竞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笔试事项在鄂州党建网、鄂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局网站统一发布,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事项在鄂州党建网、鄂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局网站统一发布,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2016年11月5日。
进入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放弃面试的,该遴选职位面试人员按照笔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和体检
公开遴选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遴选用人单位根据遴选职位要求,组织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
遴选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一次。
考察和体检出现不合格情况的,可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对象。
(五)讨论决定与公示
遴选用人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拟任职人选,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
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和遴选用人单位将拟任职人员分别在鄂州党建网、拟任职人选原工作单位和遴选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及公示的对象。
(六)试用与任职
公开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遴选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用人单位对遴选拟任职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原标题:2016年鄂州市市直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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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鄂州市市直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2016年鄂州市市直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6年鄂州市市直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汇总表.xls
中共鄂州市委组织部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鄂州市公务员局
2016年10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