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人民医院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8人】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本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到我院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用人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28名,其中临床医师12名(儿科1名,透析科1名,麻醉科2名,妇产科1名,骨科1名,急诊科2名,ICU2名,心电图医师1名,放射诊断医师1名),检验技术人员2名,放射技师1名,护士10名,会计师1名,统计人员1名,医务科工作人员1名。
三、相关待遇
均为合同制。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思想政治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服从调配。
2、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1、临床医师12名(儿科1名,透析科1名,麻醉科2名,妇产科1名,骨科1名,急诊科2名,ICU2名,心电图医师1名,放射诊断医师1名)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临床类执业医师证书,要求执业范围相符,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
2、检验技术人员2名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及相关专业毕业,具备医学检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范围为医学检验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年龄在38周岁(含)以下。
3、放射技师1名
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放射技术资格证书,年龄在38周岁(含)以下。
4、护士10名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年龄在38周岁(含)以下,其中具备营口开发区第二人民医院三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者,学历可放宽至中专。
5、会计师1名
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及相关专业毕业,具备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资格,年龄在38周岁(含)以下。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