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西兴安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招45人】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五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兴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面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册送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审核,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审批后,在兴安县卫计局、兴安县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若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下发同意拟聘人员名单的通知;兴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公开招聘的卫生技术人员一经聘用,严格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规定,在1个月内办好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单位负责填写《广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审批表》和《广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名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办理岗位、工龄认定和工资等聘用手续的审批工作。
本次招聘人员中有40人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基层单位用人新机制管理方式,比照同类实名编制人员执行,同岗同酬,在工龄计算、工资套改和公租房分配等方面与实名编制人员享有同等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应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应按规定为其缴交住房公积金。有5人实行“聘用人员控制数”管理方式,其待遇按照《关于转发〈关于桂林市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兴编办[2007]01号)文件执行。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2016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面试的试题必须严格执行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五)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七)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6年版)》、《中等职业专业目录》核对。
2、本次兴安县2016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兴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兴安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兴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兴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兴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监察股0773-6220490、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管理股0773-6218722。
相关网站:兴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
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
原标题:兴安县2016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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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6年兴安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职位计划表
兴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10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