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龙山县乡镇卫计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0人】
(四)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占30分、《专业知识》占70分)。
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体检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则以《专业知识》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专业知识》得分仍相同的,以笔试最后一道大题的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道大题得分又相同,则依次往上类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护理岗位加检酒精及青霉素类、头孢类皮试过敏。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若因考核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名额的,按体检递补办法依次递补。
(七)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后如放弃的,不再进行人员递补。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乡镇卫生院拟聘人员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岗位,若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按体检人员确定方法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如不按规定选择工作岗位或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县卫计局和县人社局审核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一经聘用,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五、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龙山县乡镇卫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本招聘方案由龙山县人社局和龙山县卫计局负责解释。
七、报名咨询电话:龙山县卫计局 0743-6260031
龙山县人社局 0743-6230575
监督电话: 龙山县纪委监察局 0743-6222288
原标题:2016年龙山县乡镇卫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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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卫计局 龙山县人社局
2016年10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